想要注銷公司,但是公司股東意見不一致,有的股東不同意注銷,那么還可以進行辦理嗎?其實,這要分情況來看。首先是要看同意注銷公司的股東,股權占比有沒有超過三分之二,因為根據公司法第四十三條規(guī)定: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,除本法有規(guī)定的外,由公司章程規(guī)定。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、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,以及公司合并、分立、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,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。
換言之,如果不同意的股東,股權占比不影響做出解決公司決議,那么就可以直接去辦理注銷。
但如果不能達成三分之二的比例,那么就不能直接去注銷公司。在這種時候,就可以考慮協(xié)商,即想要注銷的股東,將手上的股權轉讓給不同意轉讓的股東。
操作流程如下:
1.確定好新股東和占股比例。
2.準備好股東身份證信息,在網上做申請變更資料。
3.提交資料,預約去工商局辦理的時間。
4按預約的時間帶上相關資料去工商局辦理變更。
5之后去稅局備案
所需資料:
1.原股東身份證原件。
2.新股東身份證原件。
3.公司營業(yè)執(zhí)照正本原件。
4.公司公章、法人私章
5.公司章程
6.公司股轉協(xié)議書、股東會決議和工商局文件。
以上就是關于股東不配合是否可以注銷公司的相關內容,如果您對此仍有想要了解的地方,或者是需要代辦公司注銷的話,就可以找我們華鑫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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